官名。明朝宦官御前近侍之一。掌随皇帝出朝时捧剑,位居司礼监太监及东厂提督守备等太监之次,属太监中地位极高者。
宋代州的审判机构之一,即州判官或推官的衙门。判官和推官之秩均为八品,不过判官的次序在前,二者或并设或单设,职掌完全一样。
北洋政府时期县知事选任的方式之一。其时县知事的选任,除经考试及格者外,亦有经保荐后在内务部注册而任用的。依照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十二月二日公布的《知事任用暂行条例》规定,被保荐者须有政治学识的著
官名。北齐置,见“驼牛署令丞”。
官名。唐置左右羽林军,大将军各一人,正三品;将军,各三人,从三品;掌统北衙禁兵,督摄左右厢飞骑仪仗。大朝会,则周卫阶陛;巡幸,则来驰道为内仗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四上·左右羽林军》。
官署名。① 隋朝内侍省置,有令、丞、宫教博士各二员,用宦官;炀帝大业三年(607)隶长秋监,改局为署,参用士人。唐朝复隶内侍省(监),用宦官,令二员、丞三员,掌宫人簿帐、女工; 妇人配没,工缝巧者隶之
官名。东汉光武帝建武(后25—后56)初置,东汉末曹操亦置。统兵出征。南朝宋列为五武将军之一。三国魏、晋、南朝宋皆定为第四品。十六国前秦、后秦、后凉、西凉、西秦亦置,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
参见“比部郎”。
官名。西晋末凉州刺史张寔置。掌管凉州地区的羌族事务,张诜曾为之。见《晋书·张轨传》。
官名。民国北京政府时期设此官,为特殊区域中的军事长官,以将官充任,由大总统选择任命。在无都督的省份,直属中央,有节制全省军队之权;在有都督的省分,则有节制该管区域内军队之权,但应随时商承都督,并呈报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