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南宋置,属司农寺,掌行在临安府和籴事务,设监官、监门官等。
武官名。见“侍卫司”。
官名。明朝于各王府纪善所分置,各二人,正八品,掌规谏讽谕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驾部中大夫左厩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即“东宫典经守舍人”。
又作土番宣慰司,即“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”。
县政府内部分科之一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以科长为主官。掌理公安、教育、地方自治及选举,地方保卫团、禁烟、风俗、宗教、典礼、社会救济、著作出版、保存古物,收发文件等事项。如仅设一科时,则称总务科,第二科事务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三旗包衣骁骑营中掌治各旗营务之副长官。额定十五人,每旗各五人,从四品。职同“包衣骁骑参领”。
官名。宋置,掌河渠之事。《宋史·河渠志一》载:至和二年(公元1055年)十二月诏“以……殿中丞李仲昌提举河渠,……勾当河渠事杨纬同修河决”。
官名。辽朝北面官,行枢密院官员,掌文翰之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