御食监
官名。北魏置。为后官女职,典御膳烹制。《张安姬墓志》: “年廿,蒙除御食监,厉心自守,莅务有称。”(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三三之二)
官名。北魏置。为后官女职,典御膳烹制。《张安姬墓志》: “年廿,蒙除御食监,厉心自守,莅务有称。”(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三三之二)
官署名。掌修治汴河堤岸事务。元丰八年(公元1085年)诏本司隶都水监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参见“督亢部”。官名。北齐典农署令所属,掌管督亢屯田耕种事务。督亢,地名。
官名。辽朝置,为南面官。加官,无实职。《辽史·仪卫志》:“左右诸折冲二十一人。”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亦称内史上士。春官府内史司属官,员二人,佐内史中大夫,小内史下大夫掌本司事务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 罢。职掌参见“内史中大夫”。
官署名。明朝设置于内廷之中,专纠内官礼仪有失及妄为不法者。详见“典礼司”。
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清乾隆时,诏以于敏忠专权,撤出贤良祠,以昭儆戒。
宋朝提点坑冶铸钱公事别称。
见“都统制”。
官名。即“虞衡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署名。见“刑科”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