戊曹掾
官名,又名戊曹士,西汉末年王莽置,详“戊曹士”条。
官名,又名戊曹士,西汉末年王莽置,详“戊曹士”条。
官名。清末外务部之职官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,改总理衙门总办章京设。正四品,左、右各一员,请简。掌审议法令。
官署名。渤海国置,有大内相一人,居左、右相上; 左、右司政各一人,居左、右平章事之下,以比仆射; 左、右允,比二丞。
官署名。即尚书省兵部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兵部。掌兵器之官。西周设置,《散盘》说:“戎微父……散有十夫”(《三代》一七·二○·三——二二·二)。《说文》说:“戎,兵也。”
禁卫军组织。隋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炀帝改组禁卫军组织,改左右卫府为左右翊卫;左右武卫府依旧名,去府字;改左右武候府为左右候卫,改左右领军府为左右屯卫,改备身府(天皇十八年置)为左右骁卫,增设左右御
文书名。清朝刑部题本内之附加说明文。凡遇有死刑重案或应加重罪名之案件,而其中又有情可原或例可减等治罪者,即缮签说明,随本上报,请皇帝裁决。
参见“议政王大臣会议”。
村自治组织的司法机关。北洋政府时期山西省于民国十一年(公元1922年)实行“村自治”,村自治组织的司法机关为息讼会,其职权为调解、公断命案以外的讼事。设会长一人,公断员五至七人。公断员由村民会议选出,
① 官署名。唐高宗显庆二年(657)改明德宫监置,设监、副监各一员,丞二员,掌本苑完葺苑面、宫馆、园池与种莳、蕃养六畜之事。②官官。唐朝东都苑南面监长官,从六品下。
官名。南宋国史实录院置,员一人,以内侍省官充任。
任官制度。明朝定以监生拨往在京各大衙署历事。计吏部四十一名,户部五十三名,礼部十三名,兵部二十五名,刑部七十名,工部二十四名,都察院六十三名,大理寺二十八名,通政司五名,行人司四名,五军都督府五十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