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国时,因特殊情形在特定区域所设的法院,如当时上海的特区法院即是。
官名。唐德宗贞元十一年(795)增置,为正四品下武散官,专授归唐将领,隶诸卫。武散官名。唐置,专授给少数民族首领,秩正四品下。
官名。明朝盐课提举司之副长官。佐提举掌司事。每司所设无定员,从七品。
官名。西魏,北周冬官府司织下大夫织丝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南宋民兵统兵官。高宗建炎二年(1128)置,统民兵五十人,设队副佐之。一队之长,凡是以队为编制单位的队的长官称队长。《史记·孙子吴起列传》:“出宫中美女得百八十人。孙子分为二队,以王之宠姬二人各
即“东北面行军都统所”。
清理藩院内部机构。掌缮写题本,翻清译汉及保管档案事务。设堂主事满一人,汉军一人;笔帖式满七人,汉军六人;经承四人。
官署名。辽置,属北面诸帐官中的大国舅司,掌国舅拔里少父帐兵马之事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征收蚌蛤以供丧葬祭祀。《周礼·地官》:“掌蜃,下士二人,府一人,史一人,徒八人”,“掌敛互物蜃物,以共(供)闻圹。之蜃。祭祀,共蜃器之蜃”。官名。周设此官,掌收
官名。西晋、北魏与右民郎互称,为尚书省右民曹长官。参见“右民郎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