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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士

官名。民国置,掌管专门技术。参看“技监”、“技正”条。


官名。辛亥革命后设置,为委任职技术部员,位次于技正。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北洋政府规定设置技士的各部其名额如下:内务部十人,财政部六人,陆军、海军、司法、教育四部各八人,农林部十五人,工商部十三人、次年改财政部、司法部、教育部各设二人,农商、交通两部各设三十二人。国民党政府各部、会亦多设此官,其下并置技佐。参见“技正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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