抚宪
清朝地方官员对巡抚之尊称。
清朝地方官员对巡抚之尊称。
官名。南诏望苴蛮官,记王所处分指示,以付六曹。
官署名。辽圣宗统和四年(986),辽兵大举伐宋,以耶律斜轸为山西兵马都统,设都统军司治事,迎击宋将潘美、杨继业。属北面边防官西路诸司之一。
宋朝文明殿学士省称。
官名。宋朝州一级行政长官,以京朝官及閤门祗候以上武臣充任。
官名合称。北魏明元帝泰常二年(417)置,指天部、地部、东部、西部、南部、北部大人。皆由诸公担任,下设三属官,处理国家日常政务,权位甚重。太武帝时复建尚书省,罢其官。
官名。东汉京兆尹置之,监督铸钱事宜。《后汉书·第五伦传》: “长安铸钱多奸巧,乃署伦为督铸钱掾,领长安市。”
官名。晋代都水参军的属官有都水令史,其地位在都水谒者之下。
常设之官职。又指官职禄位。《左传·文公六年》: “委之常秩。”
官名。明永乐元年 (1403)置。见“户曹清吏司”。
官署名。清朝中央各部、院、寺下属机构。负责督促本部、院、寺所属司、署应办事务,并限期完成,分别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