拘收司
即“三司拘收司”。
即“三司拘收司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计部中大夫掌出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官名。清末邮传部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,改邮传部尚书设。一人,从一品,特简。掌理本部事务,并为国务大臣,参与阁议。官名。清宣统三年(公元1911年)四月,改邮传部尚书为邮政大臣,为邮传部的长官。见
官署名。清末京师检察机构之一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,附于京师内外城地审厅内。掌京地审厅管辖案件的检察事宜。置检察长一人,检察五人,并典簿、主簿、录事等。
官名。十六国前凉置。为领兵武职,李伟曾任之。参见《晋书·张轨传》。
即“河东山西道提刑按察司”。
官名。北宋太祖建隆元年 (960)置,以加封吴越国王钱俶。后不设。钦宗靖康元年(1126)复置,以赵构为之,置大元帅府,掌率天下兵马,许以便宜行事。赵构即皇帝位,遂省。建炎元年(1127),罢大元帅府
官名。隋初为司农寺京市署长官,置二员,正八品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改置京师、东都诸市令五员,隶太府寺。
宦官名。宋朝初年内侍省置,位副都知下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定为正六品。辽朝亦置,又有内侍左、右厢押班。
官名。即掖庭令。官名,金朝置。为掖庭局长官,正九品,掌皇后官事务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》。
官名。新莽始建国元年(后9)更名水衡都尉曰予虞。东汉废。官名,西汉末年王莽改水衡都尉曰予虞。详《水衡都尉》条,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