拨发司
官署名。北宋初置蔡河拨发司,后改为蔡河拨发催纲司,设拨发官,掌京西部分州县自蔡河起发纲运,供输京城开封事宜。
官署名。宋代置蔡河拨发司,后改称蔡河拨发催纲司,设拨发官,掌京西部分州县向蔡河起发纲运,以时供输京师开封。
官署名。北宋初置蔡河拨发司,后改为蔡河拨发催纲司,设拨发官,掌京西部分州县自蔡河起发纲运,供输京城开封事宜。
官署名。宋代置蔡河拨发司,后改称蔡河拨发催纲司,设拨发官,掌京西部分州县向蔡河起发纲运,以时供输京师开封。
官名。清朝八旗中掌辖新营房官兵大臣。额设二十四人,满洲、蒙古、汉军每旗各一人。于都统、副都统内特简。任职一年,岁终更代。职掌与“管理旧营房大臣”同。其下属有新营房总管二十四人,章京三十二人,骁骑校三十
官名。北魏置为将军名号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三品下,二十三年改为四品。金朝定为武散官,从五品中。元朝因置,从四品,宣授。明朝为从四品武官升授之散阶称号。官名。金代武散官从五品中称显武将军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非经应举登第、荫补、吏人年劳出职而得以补官者,皆属杂出身。参见“杂流”。宋制,凡非经科举登第、荫补、吏人年劳出职而得以补官者,均称为“杂出身”。
明清督粮道别称。
官名,掌治羌胡事。《后汉书·百官三·尚书·侍郎》:注引蔡质《汉仪》说:“初上台称守尚书郎,中岁满称尚书郎,三年称侍郎。客曹郎主治羌胡事,剧迁二千石或刺史,其公迁为县令,秩满自占县去,诏书赐钱三万与三台
官名。主管粮仓的小吏。战国秦置。秦汉沿置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仓律》: “县啬夫若丞及仓、乡相杂以印之,而遗仓啬夫及离邑仓佐主禀者各一户以气 (饩) 自封印。”参见“啬夫”。官名,战国时即有此官,秦汉沿
官署名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元年(976)置,掌煮皮为胶,以供诸司之用,设监官一人,以三班使臣及内侍充任。
官名,汉置,掌翻译,其长官称令,属典属国。《汉书·张骞传》:“重九译,致殊俗,威德遍于四海。”
官名。宋朝置,为无品武阶官,位进义校尉下、进武副尉上。武阶官名。宋政和中改殿侍为下班祗应,秩未入流。
官署名。秩从一品,掌祭祀。元文宗天历二年(1329)由太禧院改置。设院使都典制神御殿事六员,同知兼佐仪神御殿事二员,副使兼奉赞神御殿事二员,佥院兼祗承神御殿事二员,同佥兼肃治神御殿事二员,院判兼供应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