拱卫司使
官名。金代设此官,为拱卫司长官,掌仪卫等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·拱卫直使司》。
官名。金代设此官,为拱卫司长官,掌仪卫等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·拱卫直使司》。
即“廷尉平”。官名,西汉置,掌平审诏狱。详“廷尉平”条。
官名。清朝乐部和声署属官。乾隆七年(1742)设,十六人。为鼓手及乐工之长。分掌殿廷朝会乐律及舞仪之事。
宋朝学校名。徽宗崇宁三年(1104)设,学生以绘佛道、人物、山水、鸟兽、花竹、屋木为业,并习读《尔雅》、《说文》、《方言》、《释名》等。依太学分三舍,士流、杂流各自为斋。由国子监公厨给食。补试外舍者,
明朝置,为名僧封号。并有加太常寺卿、礼部尚书及宫保衔者,为一时殊荣,非常制。
汉朝大鸿胪接待少数族和外国来使宾客的馆所,西汉设在长安藁街。《汉书·陈汤传》: “斩郅支首及名王以下,宜县头藁街蛮夷邸间,以示万里”。汉朝设置专门接待外国使臣及少数民族头领的宾馆。西汉设在长安城内槀街
官名。南朝梁置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第十一班,与电威将军同班;普通六年(525)定制后班阶稍降,列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二班。陈沿置,拟七品,比秩六百石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
官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山西道之主官。掌道事。明洪武十五年 (1382) 设,三至五人,后增至八人。洪熙元年(1425),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。皆秩正七品。清顺治元年 (1644) 沿设。乾隆十四年 (17
泛指牧师苑官吏,即牧师苑官。《汉书·地理志下·辽东郡》:“襄平,有牧师官。”参看“牧师苑官”条。
官名。清朝左、右翼宗学职官。掌总稽学课,每月考核学生经义、翻译与骑射。乾隆(1736—1795)初设,各满、汉一人,于京堂内请旨简派。
官名。清末内阁所属承宣厅,军咨府所属四厅、盐政院、典礼院所属总务厅等各厅之长官。主管各厅事。北洋政府始置,中央行政各部总务厅及审计院一至三厅均以厅长为主官;省政府所属各厅亦置厅长一人。国民党政府沿置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