掌醢丞
官名。隋朝光禄寺掌醢署次官,置二员,从九品下。唐朝沿置,正九品下。北宋初存其名,极少除授。明洪武八年(1375)改光禄寺为光禄司,置为掌醢署次官,一员,从七品,三十年复光禄寺,仍为署丞不改,增为四人。清朝光禄寺掌醢署沿置,满洲二人,定从七品。
官名。隋朝光禄寺掌醢署次官,置二员,从九品下。唐朝沿置,正九品下。北宋初存其名,极少除授。明洪武八年(1375)改光禄寺为光禄司,置为掌醢署次官,一员,从七品,三十年复光禄寺,仍为署丞不改,增为四人。清朝光禄寺掌醢署沿置,满洲二人,定从七品。
详见“詹事”。官名。掌皇后和太子家事。属官有太子率更、家令丞、仆、中盾、卫率、厨厩长丞、中长秋、私府、永巷、仓、厩、祠祀、食官令长丞和诸宦官等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詹事》。东汉省詹事,太子官皆属少
官名。即司门郎中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司门郎中。
官名。西汉置,管理皇室马厩的官吏,或以为掌栘园马厩的官吏。官员。汉置,掌管鞍马鹰犬射猎等物。监,马厩之监(马厩的长官),因马厩在栘园中,故称栘中监、或称栘中厩监。《汉书·昭帝纪》始元六年:“栘中监苏武
见“登闻鼓院”。官名。辽置,见“登闻鼓院”。
官名。三国魏、西晋皆置,七品。隶尚书台诸曹。官名,三国魏置,为尚书诸曹属吏,七品,掌庶务。参看“典事”条。
见“都知”。(1)朝会时的领班。唐制,凡朝会奏事,以监察御史二人押班。宋制,由参知政事、宰相分日押班,余官随班升政事堂朝谒。(2) 宦官职名。宋置,为宦官的领班,其地位在都知、副都知之下。辽南面官内侍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汉译为“包衣佐领”。
官名。清乾隆三十年(公元1765年)置和阗副都统,四十二年(公元1777年)改为办事大臣兼领队事务。管理和阗回城事务。初隶叶尔羌办事大臣,嘉庆二年(公元1797年)始分立。属官有章京、笔帖式等。
试任。为汉朝官吏任用制度之一,一般以一年为期,称职者可实授其职。《汉书·朱云传》:“可使以六百石秩试守御史大夫,以尽其能。”官吏在未正式任命前,令其试任比其职位高的官职,看其是否胜任,称试守。《后汉书
官名。清朝沿用明朝官制。在布政使官署中设都事一人,掌管受发文件,为从七品。见《历代职官简释·布政使司都事》,参看《明文·职官四·承宣布政使司》。官名。明清置,见“布政使司经历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