排连
宋朝军职升迁制度。节级内部依次升迁,或由长行 (军士) 升充承局、押官,称排连。
宋代军职升迁制度。凡节级内部依次升迁, 或由军士升为承局、押官,称为排连。
宋朝军职升迁制度。节级内部依次升迁,或由长行 (军士) 升充承局、押官,称排连。
宋代军职升迁制度。凡节级内部依次升迁, 或由军士升为承局、押官,称为排连。
官署名。清光绪二十四年(1899)设,掌理农工商政务。寻省。三十二年成立农工商部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于各省区设高等法院,省区辽阔者得增设分院,将本院的行政事项酌予划分。分院所管辖的事务,可准用关于高等法院的规定。其组织则较高等法院为简单,只设一名推事时,则不设分院院长,即由推事独任
见“特奏名”。科举考试的名目之一。见“特奏名”。
官署名。宋置,属三司或司农寺。掌造曲(麴)以供内酒库酿酒之用,并出卖以供市场之需。有监官二人,以京朝官、诸司使副或内侍充任。
见“酒课提举司”。官署名。元置,属户部。掌酒醋榷酤之事。置提举一人,从五品;同提举二人,从六品;副提举二人,从七品;提控案牍二人,司吏五人。后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人,其他员额如故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阉官传》:“(王质)迁为侍御给事,又领选部、监御二曹事。”参见“给事”。
官署名。全称为山东路都元帅府统军司。设于元世祖中统三年(1262),总管从宿州到宁海州的蒙古、汉军万户。至元二年(1265),由益都移司于沂州(今山东临沂)。设统军使、副使。至元九年,改为山东行枢密院
官名。明置,为内府库的掌库官员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三》。
官名。明朝少数民族土司官,长官司之副,一人,从七品,由少数民族首领充任,掌本长官司所属各族军政事务。
见“古邹大加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