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堂省
官署名。渤海国置,有大内相一人,居左、右相上; 左、右司政各一人,居左、右平章事之下,以比仆射; 左、右允,比二丞。
官署名。渤海国置,有大内相一人,居左、右相上; 左、右司政各一人,居左、右平章事之下,以比仆射; 左、右允,比二丞。
国民政府的辅助机关。国民政府实行五院制后设置,以参军长一人为主官,秉承国民政府主席之命,指挥监督所属机关,掌理典礼、本府警卫及其他事项。其下设典礼、总务两局,各局设局长一人,秘书、科长、科员若干人,掌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掌天下诸路州县户口、农田、贡赋、税租之政令,以及田务券债、酒麴园宅课入之事。南宋分三案: 户口案掌户口升降,民间立户分财,科差人丁,典卖屋业,陈告户绝,
官名。隋初太仆寺有龙厩署,置令及丞。炀帝时改龙厩署属殿内省尚乘局,并改名为典厩署,有左、右驳阜二厩。加置主乘、司库、司廪官。唐沿置,改属太仆寺。见“典厩署令丞”。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二十九年(1292),以武清(今河北安次南)等十一处并立大都水陆地土种田人民提领所。后又设大都随路管民都提领所。文宗天历元年(1328),并两所为大都等路民佃提领所,隶会福总管府下。
①指官府、朝廷。《史记·范睢蔡泽列传》:“收穰侯之印,使归陶,因使县官给车牛以徙”。②县府官吏统称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语书》: “又县课县官,独多犯令而令、丞弗得者,以令、丞闻。”注:课,考核; 县官
官名。清朝太常寺神乐观之主官。掌观事。顺治元年(1644)设,一人,正六品。乾隆七年(1742)改隶乐部。八年裁。官名,清置,掌祠祭之乐。明代祭祀之乐由道士掌管,清初沿明制,设神乐观提点一人、左右知观
清朝侍卫之一种。即靠近皇帝,常日直班内廷之侍卫。由侍卫内特简,无定员。武官名。清代侍卫处所属有御前侍卫、御前行走、乾清门侍卫、乾清门行走等,均无定员,于侍卫及蒙古王公内特简,统于御前大臣。掌内廷侍值,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北王府,员额十二人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参见“典更”。
官名。清末陆军部军实司之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,掌军实司事。宣统二年(1910),以军实司併入军制司。遂废。
官署名。明朝南京官署。永乐十八年(1420)迁都北京后始置。洪熙元年(1425)复以南京为京师,遂去“南京”二字。正统六年(1441)再定以北京为京师,南京之大理寺复加“南京”二字,遂为定制。设大理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