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思院大使
官名。明朝置,文思院长官,员一人,正九品。职掌参见“文思院”。
官名。明朝置,文思院长官,员一人,正九品。职掌参见“文思院”。
官名。宋代于开封府设判官二人,分日轮流审判案件;左右军巡院亦设判官二人,分管京城争斗和案件审理。临安府设签书节度判官厅公事、观察判官各一人。金大兴府置总管判官兼本路兵马都总管府事,员额一人,从五品,掌
官署名。掌监宫禁、门籍,检查出入之人等。设大将军、将军、中郎将、监门校尉、长史、録事参军等。见《旧唐书·职官三·左右监门卫》。
地方监察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六年(1269),置司于济南路,设使、副使等官。监治河间、济南、大名、东平、益都等路,兼劝农事。隶御史台。二十八年,改为山东东西道肃政廉访司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设于世祖至元二十九年(1292),秩从五品。英宗至治二年(1322),划隶广惠司下。置官同“大都回回药物院”。
官名,为列尉大夫的简称,其职如郡太守。详“列尉大夫”条。
官署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置,隶左、右备身府,与左雄武府各置雄武郎将,领皇帝亲近禁军骁果,以武勇郎将为副贰,有司兵、司骑二局,并置参军事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太武帝延和元年 (432)由代尹改名,为京都平城最高行政长官。后复旧。官名。北魏置,见“代尹”。
工官。战国楚置。主持器物制造。
丙科。汉朝考取官吏分甲、乙、丙等科,唐朝讳“丙”,改“丙”为“景”。《汉书·匡衡传》:“射策甲科,以不应令除为太常掌故。”唐人颜师古注曰“《汉书·儒林传》岁课甲科为郎中,乙科为太子舍人,景科补文学掌故
官名。元置,掌教医学生,员额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