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秦、汉、魏、晋、南朝为太仆副贰,协掌车舆马政,管理本署事务。西汉员二人,秩千石。东汉员一人,秩比千石。魏、晋沿之,七品。南朝宋七品,梁三班,陈八品、六百石。北魏增置少卿为太仆之副,丞居其下,孝文
官名。北齐置主衣局,属门下省。掌御衣服玩弄事。以都统、子统为正副主官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对犯罪官员的一种处分。即指定地区居住,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行动。其处分轻于编管而重于居住。
官署名。隋朝始置,为秘书内外三阁之一,兼具庋藏、校理和著述职能。唐太宗贞观三年(629)于中书省置,以修五代史,十年史成即罢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九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后无此职。
清朝“寄信”(“廷寄”)的一种形式。详见“廷寄”。
官名。辽置,为夷离毕院的长官,见“夷离毕院”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考试院的长官,综理全院事务,提请国民政府主席任免所属考选委员会委员长、委员,铨叙部部长、次长,国民政府颁发有关考试院主管事项的命令,由院长副署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掌训教胄子,管理中央、地方学校之政。设祭酒一人,置功曹、五官、主簿、录事员,领国子、太学、四门三学,各有博士、助教、学生; 诸郡太学亦隶之。隋朝沿置,隶太常寺,设祭酒一员,属官有主簿、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殿内省尚药局置。唐太宗贞观(627—649)中沿置,员十人,正九品下,与司医同掌分疗众疾。宋初不置。徽宗崇宁二年(1103),改御药院医官置,隶尚药局。钦宗靖康元年(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