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伯克
官名。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。掌理千户征输之事。喀什噶尔及所属伯什克勒木、叶尔羌等地设六品伯克入人,阿斯图阿尔图什、斯塔浑、乌帕尔等地设七品伯克五十七人。
官名。清朝在新疆设的地方官员。掌管千户的征输及一切杂务。参看“伯克”条。
官名。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。掌理千户征输之事。喀什噶尔及所属伯什克勒木、叶尔羌等地设六品伯克入人,阿斯图阿尔图什、斯塔浑、乌帕尔等地设七品伯克五十七人。
官名。清朝在新疆设的地方官员。掌管千户的征输及一切杂务。参看“伯克”条。
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右候卫为右金吾卫,置二员,从三品,佐大将军掌宫中、京城巡警,烽候、道路、水草之宜。宋朝置为环卫官,无定员,无职掌,多以宗室为之,亦用为武臣赠典或武官责降散官,神宗元丰(
国民政府的直属机关。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二月设置,依照国民政府公布的《法制局组织法》规定,其职掌为:一、草拟并修订法律条例案;二、保存法律、条例的正本;三、整理及刊行现行法规。设局长一人,管理
官名。殷朝置。武官。主征伐,戍卫,及田猎。《殷虚文字甲编》第一一六七片: “癸酉卜,争贞,令多射卫。”
官名。清末农工商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四品,简任。职掌辅佐堂官,综核各司事务,并得派赴各省考查农工商务。
官爵名。春秋已见。一说为秦国爵名,一说为官名,或即车右。战国时为秦二十等爵第四级。秦汉因之。据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颜师古注,不更言其不豫更卒之事。此当秦及汉初制度。汉文帝以后,九级爵五大夫以上始得免役
官名。即右散骑常侍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右散骑常侍。官名。唐置,属中书省,见“侍极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司隶下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掌戎隶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① 官署和行政区域通称。汉朝刺史分部,又称部刺史。北齐中央诸署(令丞所掌)之下常分诸部。郡县也常分部置尉。北魏则有“八部”,各置大夫,地位相当于尚书诸曹; 又置天地东南西北六部大人官。清朝中央行政机构
官署名。明朝锦衣卫所属机构。成祖时分原锦衣卫镇抚司为南、北二司,北司专掌诏狱。宪宗成化 (1465—1487) 间始置北镇抚司印,狱成专达皇帝,不须通过锦衣卫官,锦衣卫官不掌诏狱者亦不得干预其事。
官名。将军名号。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(525)置,列为十雄将军之一,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七班。陈改为拟六品,比秩千石。北齐用以褒赏军功勋臣,无职事,七品。武官名。北齐设置,用以褒赏勋庸,秩从七品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