景蓟等处大兵农使司
见“大兵农司”。
见“大兵农司”。
官名。清末新设各级检察厅官员,负责对刑事案件的检察。又,陆军部亦设,详“陆军部检察官”。官名。清朝末年设检察厅,厅设检察官,负责检察纠正同级审判,或监督下级检察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六·法部》、参看“检察
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有甸师下士二人,主管籍田及供给野物;兽人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,掌理猎取野兽以供膳羞,渔人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掌捕取鱼类以供膳羞;腊人下士四人,掌制干肉。北周综合以上诸职,置肴藏中士
官署名。清末外务部所属四司之一。光绪二十七年 (1901) 设。掌铁路、矿务、电线、机器制造、军火、船政,以及聘用洋将洋员、招工、出洋学生各事。置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。清光绪二十七年(公元1901年)
官名。西周置。 掌王旗帜。 《吴方彝》: “册令吴司众叔金。”《逸周书 ·克殷》孔晁注: “旗色白,故字为。”军中掌旌旗之官。西周设置,
清朝总督之俗称。明清对总督的敬称。明武宗曾自称总督军务,大臣们讳避,因改称总督为总制,故有制台、制宪、制军之称。世宗嘉靖年间复称总督,而制台等各仍旧沿用,清也沿用。参看“总督”条。
官名。三国魏、晋朝置,掌监察。隶御史台。《晋书·职官》: “又案魏晋官品令又有禁防御史,第七品”,“亦兰台之职也。”官名。魏晋皆置,秩七品掌监察。《晋书·职官志》:“魏晋官品令又有禁防御史第七品,……
宋朝左右金吾引驾仗司省称。
隋唐时期以土地、实物及货币三项构成官俸的制度。土地包括永业田与职分田。永业田所有权归私有,可以传于子孙;职分田所有权属公家,官吏以职位得享用其收益。实物指禄粟,以石计。隋制于每年春秋两季发给。唐制每年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末曹操置,以曹真为之,督徐晃等将讨伐刘备。统兵,职掌同将军。三国魏沿置。官名,汉末曹操置,掌领中央军、护主帅,督诸将,领兵如将军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曹真传》:“(太祖
官名。春秋时楚国武官。《左传·昭公六年》:“楚师济于罗汭,沈尹赤会楚子,次于莱山。”《宣公十二年》: “沈尹将中军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