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太平天国天王宫内给事官。永安建制始设。分左、右,编衔左单右双,共四十八人。职同检点。由童子充任,服侍天王生活起居。官名。天子、王侯之医官。战国始置。《战国策·燕策三》:“荆轲逐秦王”,“是时侍医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北史·慕容白曜传》:“太和(477—499)初,(慕容契)以名家子擢为中散,迁宰官中散。”掌供御膳,位在宰官令之下。
驻在他国城市或某地区的领事代表机关的总称。包括总领事馆、副领事馆和领事代理处。我国于清末已设驻外领事。北洋政府时期领事官分为总领事、领事、副领事、随习领事等。按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一月二十一日公
官名。明置,为上林苑监的主官。见“上林苑监”。
官名。亦称 “祭酒从事史”。州府主要僚属之一。晋朝始置,掌州所置兵、贼、仓、史户、水、铠诸曹事,不设之州则以主簿治事。南朝沿之,无定员,梁自一班至流外四班,陈九品。北齐、隋诸州亦置,视九品,隋炀帝罢州
爵名。晋朝、南朝置,位在开国县侯上。详见“开国侯”。爵位名。南朝梁始置,与开国县侯同为三品。陈制同梁。
官名。金置,为诸乣详稳的副职,秩从八品,员额一人,参见“诸乣详稳”。
明朝专授予宦官的散官。洪武四年(1371) 定制,凡宦官正四品授中正大夫,从四品授中侍大夫,正五品授中卫大夫,从五品授侍直大夫,正六品授内侍郎,从六品授内直郎,正七品授正奉郎,从七品授正卫郎,正八品授
官名。元始设建康等处三湖河泊所,有提领、大使、副使各一人;安庆等处、池州等处两河泊所各设大使、副使一人。元代河泊所官俱隶江淮等处财赋总管府,安庆一所又属扬州等处财赋提举司。明洪武十五年(公元1382年
校学即学校。汉制,郡国所置的学校称“学”,县道邑所置的学校称“校”,总称学校,都设经师主持教学。《后汉书·栾巴传》:“四迁桂杨太守……兴立学校,以奖进之。虽干吏卑末,皆课令习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