染院
官署名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(978),改染坊置,分东、西二院,隶少府监,掌染丝枲币帛。真宗咸平六年(1003),并为一院。以京朝官、诸司使副或内侍一人为监官,三班使臣一人为监门官。
宋少府监所属机构。太平兴国三年(公元978年)置东西染院,咸平六年(公元1003年)并为一院。掌染丝枲币帛。
官署名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(978),改染坊置,分东、西二院,隶少府监,掌染丝枲币帛。真宗咸平六年(1003),并为一院。以京朝官、诸司使副或内侍一人为监官,三班使臣一人为监门官。
宋少府监所属机构。太平兴国三年(公元978年)置东西染院,咸平六年(公元1003年)并为一院。掌染丝枲币帛。
官制用语。行施政令,执掌政务。《史记·周本纪》:“成王少,周初定天下,周公恐诸侯畔周,公乃摄行政当国……行政七年,成王长,周公反政成王,北面就群臣之位。”
“朵甘思田地里管军民都元帅府”的简称。
官署名。清朝内阁及吏部、礼部、兵部等中央各部院卿寺衙门所属办事机构。内阁设有满本房与汉本房。满本房掌校阅满文题本,收发、进呈与收藏实录等事; 汉本房掌收发通本与翻译满文等事。设满汉侍读学士、侍读、中书
官名。北魏置,管理佛教寺庙僧侣。《魏书·王琼传》: “太和九年 (485),为典寺令。”北齐沿置,为鸿胪寺典寺署长官。
官署名。宋置,属鸿胪寺。职掌与中太一宫提点所同,参见“中太一宫提点所”。
官署名。南宋置,属刑部,掌审问大辟狱案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职方中大夫训方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1、指奴仆。汉时奴仆以深青色巾包头,故称苍头。《汉书·鲍宣传》:“苍头庐儿,皆用致富。”注:“汉名奴为苍头。”《后汉书·光武十王列传·广陵思王荆》:“光武崩,大行在前殿,荆哭不哀,而作飞书,封以方底,
①罢免官职。②对官吏的处分制度之一。如清代吏部处分制度。革职之等,在降三级调用之上,是官员最重处分,更甚者则加“永不叙用”。革职有余罪,则交刑部。革职留任者,其等在降三级留用之上,与降一级调用同等。官
官制用语。宋朝吏人、公人、军人等名次与地位较高者称为上名,较低者称为下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