横朔将军
官名。将军名号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一班,拟电威将军等号; 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改拟武猛将军等号。
官名。将军名号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一班,拟电威将军等号; 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改拟武猛将军等号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掌纳奏文案。见《魏书·范绍传》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奚斤传》:“太宗以其世典戎御,遂拜(奚和观)典御都尉,赐爵广兴子,建威将军。”官名。三国魏置,第六品,隶属于太仆,主管田猎之事,属官有司马一人。晋沿置,后代无闻。
官名。见“诸冶令”。
官名。北宋神宗熙宁三年(1070),王安石欲革募兵之弊,而代之以民兵,始于陕西路置,掌义勇兵分番教阅之事。四年罢,令转运司、提刑司领其事。元丰(1078—1085)中,又置提举义勇保甲,每路文、武臣各
唐代府兵番上制度废弛以后一种代替府兵番上的募兵。参见“十六卫”。
官名。晋设此官。《晋书·职官志·治书侍御史》:“泰始四年,又置黄沙狱治书侍御史一人,秩与中丞同,掌诏狱及廷尉不当者皆治之。后并河南,遂省黄沙治书侍御史。官名,晋太始四年(公元268年)置,员额一人,品
参见“太子骑官备身五职”。
官署名。汉朝有西域都护府,详“西域都护”。唐朝分置于边境地区,有大都护府、上都护府之别,设大都护、副大都护或都护、副都护等官,管辖区境内军政及民族事务。属官有长史、司马、录事及功、仓、户、兵、法诸曹参
官署名。为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内部分设的六局之一,下设四科:第一科所掌为:一、土地收用法等之具案及颁布事项;二、国有、公有、私有土地之清查事项;三、变更行政区划及统计土地面积事项。第二科所掌为:一、岛地
官名,汉置,掌铸钱。见《汉印文字证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