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贴司
吏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吏部、秘书省等官署置,分领有关细务。
吏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吏部、秘书省等官署置,分领有关细务。
居官任职。《尚书·虞书·皋陶谟》:“俊又在官”。
官署名。即“河南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五代始置,为侍卫亲军步军统兵官之一,位都指挥使下、都虞候上。宋朝沿置,为三衙军职之 一,侍卫亲军步军司副长官。一员,徽宗政和四年 (1114) 定品序在正任观察使之上,正五品。武官名。见“侍卫亲
官名。同“左一护军府副护军”。
官名。即河堤谒者,唐初都水监置,太宗贞观 (627—649) 初改名河堤谒者。参见 “河堤谒者”。官名。汉朝设此官,掌保护河堤等事。瞿蜕園《历代职官简释》:“汉代有河堤使者,与都水使者,河堤都尉、河堤
官名。北宋都大提举茶马司置,掌收茶利以供市马经费,位在都大提举下、同主管上。
武官名,汉置,掌领兵作战。《汉书·高惠高后文功臣表·博阳严侯陈濞》:“以舍人从砀,以刺客将入汉,以都尉击项羽荥阳,绝甬道,杀追士卒,侯。”
凯亦作恺,原指贤人才子。后成为对尚书八座(尚书令、仆射、列曹尚书)及辅佐大臣的美称。《太平御览》卷二一○引《齐职仪》: “舜举八元八凯以隆唐朝,今号八座为元凯,谓贤能用事义如昔也”。《文苑英华》卷一六
官名。北宋置,属西班诸司使,通常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 (998)定为同七品,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改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武臣官名,改武节郎。
官名。清末典礼院副长官。宣统三年 (1911) 设。一人,特简。佐掌院大学士总理院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