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都统
军阶名。清末新陆军上等官阶之一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官员等级,分三等九级,始置。为上等第一级,任总统官,秩视提督,阶从一品。
军阶名。清末新陆军上等官阶之一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官员等级,分三等九级,始置。为上等第一级,任总统官,秩视提督,阶从一品。
明清州县地方乡里之职役。其时各大村镇,每村地分数甲,数十百家。每甲之中又分某乡、某排。一排之中有排甲稽察,一乡之中设乡约约束。专司传达政令,调解纠纷。明清时乡中小官,由知县任命,掌传达政令,调解纠纷。
①周朝王畿以外行政区域名。(1) 九服之一。参见“九服”。(2) 五服之一。参见“五服”。② 春秋战国时公卿大夫作为世禄的封地。《礼记·礼运》:“大夫有采以处其子孙。”
官名。十六国西凉置。《晋书·凉武昭王李玄盛传》: “(李暠以)张条为牧府左长史,令狐溢为右长史。”为州牧府主要僚属,参议军政事务。参见“牧府”。
官署名。又称协巡队。清光绪三十一年 (1905) 于巡警部设。专司京师巡防、接受诉讼案件,解送人犯,派遣坛差、道差,保护中外大员来往等事。置统带一人,统辖各队,管理营务。三十二年,改隶民政部。
官名,金朝置。正六品,掌平理狱讼、警察别部、总判院事。其佐官有副使一员,从七品,掌警巡之事;判官二员,正九品,掌检稽失,签判院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。
官署名。唐朝后期宣徽院分南、北两院,各设厅事,各置使一人,以宦官充任。五代迄宋,改用士人。宋朝用以安置罢政之勋旧大臣,与南院通掌总领内诸司及三班内侍之名籍,郊祀、朝会、宴享供帐之仪,应内外进奉,悉检视
官名。辽朝设,为东京宰相府官员,次于左相。
官名。即太子左、右卫率府亲府次官。详见“亲府右郎将②”、“亲府左郎将②”。
明初户部分部之制。洪武二十三年(1390)按所分管的省份置户部河南、北平、山东、山西、陕西、浙江、江西、湖广、广东、广西、四川、福建等十二属部。四川部兼领云南。每部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员,主事二员,各理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以京朝官充任,属三司,掌给受俸料,批书券历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 改制后,隶太府寺。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,粮料院改置监官主管,遂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