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 中华民国参议院的简称,存在于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和北洋政府初期。见“中华民国参议院”。(2)北洋政府时期违反《临时约法》的非法议会之一。民国六年(公元1917年)张勋复辟失败之后,段祺瑞的执政府不
官名。《周礼·地官》之属有卝人中士二人,掌产金石锡石等矿产之地的禁令。北周仿此职置典卝中士,正二命;典卝下士,正一命。属冬官府司金中大夫。
春秋时晋国的小吏。《国语·晋语四》:“皂隶食职。”
唐代官资的一种。指以前曾充任过某种职事官,因考满或其他原因停官而待选者,某一职官一般须任该职经两考以上方算“成资”、未经两考者铨选时仍按前一任官资授职。贞元四年(公元788年)规定自散秩入清望官, 得
见“绣衣直指”。
参见“谥”、“谥法”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 为军事委员会的所属机构, 即“兵站总监部”,见该条。
爵名。北魏中期置,位第五等,低于侯。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(499)定为从二品。爵位名。北魏置,秩从二品,地位在开国县侯之下,开国县伯之上。
官名。周朝置。掌天文。《国语·鲁语下》:“是故天子大采朝日”,“少采夕月,与大史、司载纠虔天刑”。韦昭注:“载,天文也。司天文谓冯相氏、保章氏,与大史相俪偶也。因夕月而恭敬观天法,考行度以知妖祥也。”
官名。唐朝光禄寺太官署置,为监膳佐官,置十五员,流外五品。流外官名。唐于光禄寺太官署置,员额十五人,秩流外五品,协助监膳主膳食之事。《旧唐书·职官三》作主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