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典APP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武选清吏司

武选清吏司

官署名。简称武选司。明清兵部四司之一。掌理武职选授,升调、袭替、功赏之事,并典营制及土司之政令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司马部置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。洪熙元年(1425)南京兵部亦置。设官略同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置。设郎中满洲三人,蒙、汉各一人,员外郎满洲四人、汉二人,主事满、汉各一人,以及笔帖式经承若干人。下设都统房、升调科、将材科、诰敕科及架阁科等机构,分办司务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兵部改为陆军部,遂裁。


官署名。明清皆置,为兵部第一司。明代武选清吏司掌卫所、土官选授、升调、袭者、简练之政令。清代武选清吏司掌武职选授、品级封赠、袭荫、并掌典营制及土司政令。其官有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一·兵部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一·兵部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大理推丞

    官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大理寺置,员四人,掌推鞫狱事。

  • 奥鲁总管

    官名。元世祖中统四年(1263)置,掌管各地汉军军户。至元五年(1268)罢,改由州县民官管理军户。参见“奥鲁总管府”。

  • 龙幕将军

    官名。南朝梁置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六班,拟“智威将军”等号,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仍拟“智威将军”。

  • 副军械官

    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标一人,正四品,协参领充,奏补。掌督理炮标战具军火。

  • 临时中央裁判所

    南京临时政府中央最高审判机关。按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一月二日《修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》的规定,“临时大总统得参议院之同意,有设立临时中央审判所之权。”司法部拟就《职官令草案》中作“临时中央

  • 礼科

    官署名。明清六科之一。明洪武六年(1373)置,设给事中二人。初隶承敕监,后隶通政司。二十四年设都给事中一人,左、右给事中各一人,给事中六人。永乐(1403—1424)中,六科自为一署。掌监订礼部仪制

  • 副丞相

    官名,东汉末年置,为丞相之副,佐丞相行职事。丞相,掌佐天子处理政务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武帝纪》:“(建安)十六年春正月,天子命公世子丕为五官中郎将,置官属,为丞相副。”丞相副,即副丞相。

  • 太官果丞

    官名,为太官令的佐官,掌果及蔬菜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,参看“太官令”条。官名。东汉太官令的佐官,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三》本注:“果丞主果。”也就是掌管进御之果。

  • 他库尔使噶喇大

    满语官名。汉名为给使翼长、翼长。清初,八旗分两翼,每翼各设一员。正五品。掌管一翼承差人役事宜。例由他库尔使壮尼大补授。

  • 行宫部署判官

    官名。辽置,为行宫诸部署官员,佐行宫都部署掌行在诸宫之政令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·行宫诸部署司》。官名。辽置,见“行宫都部署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