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金朝置,管理民养驿马。
元制,凡征集未成年人所组成的蒙古军或探马赤军,称为渐丁军。参见“牌头(1)”。
① 即副贰之义。宋、辽、金某些官署副长官或佐贰官多带此衔。宋朝有同知枢密院事、同知贡举、 同知閤门事、 同知国用事等。 辽有同知汉儿行营都部署事、同知度支使事、同知留守事、同知府事、同知宣徽院事、同知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有丧祝上士二人,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。掌理大丧时柩车行进时指挥及防护,卿大夫之丧,掌理有关事务及大小敛、饰棺等事,并掌丧事及亡国的社稷祭祝的祝号。北周依《周礼》之制置丧祝中士,正二
宫廷给使名。辽置,属御盏局。见“著帐局”。
官署名。明初刑部四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二年(1389)改刑部总部而置,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六人。二十三年改置河南部等十二属部,遂罢。
官署名。南宋置,属兵部,掌民兵、仗卫之事。
官名。属水衡都尉,员五人,秩六百石, 助水衡都尉掌上林苑。 东汉时水衡都尉仅立秋䝙刘之日暂置,事讫乃罢之。官名,汉置,共五人,掌佐水衡都尉主上林苑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,参看《水衡都尉
村自治组织的执行机关。北洋政府时期设置。(1)山西省于民国十一年(公元1922年)实行“村自治”,村自治组织的执行机关为村公所,由村长、副村长和闾长组成。采取合议制。其职权为:一、办理行政官厅委办事项
官名。唐开元十三年(公元725年)宰相张说知集贤院事,以左常侍徐坚为副知院事,以后遂为成例,以常侍一人为之,为集贤院的副长官。金称同知集贤院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