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苏司
即“江苏清吏司”。
即“江苏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八年 (1138),始置江淮荆浙闽广等路经制发运使,以徽猷阁待制程迈为之,掌经制钱及和籴之事。九年,改称经制使,以户部正副长官兼领。
官名。北周始于诸王府置水曹参军,《周书·艺术·姚僧垣传》记僧垣子最,“授齐王宪府水曹参军,掌记室事。”隋于诸王府置水曹行参军。唐武德中复于亲王府置水曹参军事,员额二人,秩正七品下,掌舟船、渔捕、刍草。
官名。明朝于江西、陕西等省间设。为所在省布政使佐官左右参政、参议的分道之职,以其中一人担任,督理攒造赋役黄册及鱼鳞图册等事。专职道员名。明代于江西、陕西等省设,以布政司右参政或右参议任之,辅助布政使处
官名。北宋置,属西班诸司使,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 (998),定为同六品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改正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武臣官名,改武翼大夫。
官署名。明正统七年(1442)置,隶户部。置大使、副使各一人。嘉靖(1522—1566)革副使。掌贮赋税折银及援例上纳银两。官库名。明置,属户部。专掌储银。初太仓中库积银八百余万两,续收者贮之两庑,以
官名。唐武则天万岁通天元年(690)置仗内六闲,以殿中丞检校仗内闲厩,以宦官为内飞龙使,简称飞龙使,掌仗内六厩之御马。五代后梁沿置。
见“搜检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《梁书·袁峻传》:“天监初(502—519),鄱阳国建,以峻为侍郎,从镇京口。王迁郢州,兼都曹参军”。
官名。辽置,为兴中府的长官,属南面大蕃府官。咸雍元年(公元1065年)杨绩曾任此职。其下设同知、判官。所属兴中府学置博士、助教。
官名。又称“副宪”。明清都察院之副长官。佐左都御史掌院事。明洪武十六年 (1383) 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秩正四品。十七年升秩正三品。洪熙元年 (1425),南京都察院设右副都御史一人。清顺治元年 (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