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辽北面军官。领天云军。
旧时对州、县官自称的谦词。表示在其治辖之下。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汉译为“包衣佐领”。
政区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四川云南边境毗邻西藏之地,多为藏族所居,清末设川滇边务大臣经营其地,光绪末年改土归流,渐次置县。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四月建为川边特别行政区域,设镇守使以统之,治所在康定县(
官名 。北宋徽宗崇宁四年(1105),勋卫府置,员十人,秩比宣德郎。选勋臣贤德之后及太中大夫、正任团练使、遥郡观察使以上官之弟亲属充任。五年罢。参见“勋卫府”。武职侍从官名。宋置,见“三卫官”。
见“征收课税使”。
官署名。清制,行营为皇帝出巡时临时建立的驻跸处所,亦称“御营”。据《光绪会典事例》卷一一五五记载:“康熙初年规定,驻跸之地,均按向导总统等先期指示地盘,护军统领、营总各一人,率护军参领、护军校、护军预
官名。清沿明制,户工二部均差本部司员到各税关任关税监督,后改为通差六部司员,继而又改为特简京员往任,或由将军、织造、盐政兼理,多用满人,尤其是淮安关、广东海关,例以内务府司员充任。
官名。汉朝为右校令副贰,秩三百石。西汉成帝阳朔三年(前22)省,东汉复置。隋、唐为将作监右校署次官,置三员。隋从九品,唐正九品下。参见“右校令”、“右校署”。官名,秦汉皆置,为右校令之副,佐右校令掌右
官名。清末各级审判厅之审判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后设大理院等各级审判机构。始置。品秩自从五品至正七品不等。职掌刑民案件审理。官名。宋代于大理寺置推丞、评事,省称推事。清末于大理院及各级审判厅置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