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军道
官名。明朝除江西外,各省皆设。为各省按察使佐官按察副使、佥事的分道之职,以其中一人担任,清理本省军役。浙江、山东、陕西、福建、广西、贵州清军道兼管驿传。江西以右布政使清军。
专职道员名。明代在各地设有卫所,以按察司副使或佥事掌管清军之事,称为清军道,各按察司设置一人,清代不设卫所,清军道废。
官名。明朝除江西外,各省皆设。为各省按察使佐官按察副使、佥事的分道之职,以其中一人担任,清理本省军役。浙江、山东、陕西、福建、广西、贵州清军道兼管驿传。江西以右布政使清军。
专职道员名。明代在各地设有卫所,以按察司副使或佥事掌管清军之事,称为清军道,各按察司设置一人,清代不设卫所,清军道废。
官名。金朝置,属宫师府。掌赞东宫礼仪。秩从六品。官名。金置,属詹事院。秩从六品,司赞礼仪。佐官为赞仪,从七品。
官名。金置,为近侍局的主官。见“近侍局”。
官名。民国十六年(公元1927年)置,监修民国历史,由国务总理兼领,地位在馆长之上。参见“国史馆”。
官名。吏部司勋司长官。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改司勋郎置,员一人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司勋大夫,咸亨元年(670)复旧称。掌校定勋绩及授予勋官告身等事,从五品上。北宋前期不领司勋事,用为五品寄禄官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军官,各统所治军之政令,设大将军、上将军、将军、小将军等职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总领中京军民政事。
先例、前代之典章制度。后世以此为成例,作为处理政事和审判案件的依据和参考。
即“别试所”。
吏名。宋朝御史台置,初设五人,南宋孝宗乾道六年 (1170) 减为二人。
官名。即刑部侍郎,唐玄宗天宝十一载(752)改,肃宗至德二载(757)复名刑部侍郎。参见“刑部侍郎”。官名。见“宪部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