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清朝都察院属官。初,十五道中仅河南、江南、浙江、山东、山西、陕西六道授给印信,其掌印者称掌道,一般监察御史称协道;湖广、江西、福建、四川、广东、广西、云南、贵州八道为不给印的空衔坐道,由六道掌道
将官名,金朝置。为军中主将或主帅,掌领兵征伐。威信总管,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名。明朝太仆寺分置各牧监,监下辖诸群之官,掌牧养马匹之事,以备军需。初,群设群长一人,群副二人。洪武二十二年(1389)革群副,后又革群长。
官名,明置。明永乐十九年迁都北京,命中府掌府事官守备南京,节制南京诸卫所。洪熙元年始以内臣同守备。景泰三年增设协同守一人。《明史·职官五·南京守备》:“南京守备一人,协同守备一人。南京以守备及参赞机务
官署名。即户部仓部司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仓部。
御厩名。唐武则天万岁通天元年(公元696年)置仗内六闲,分别以飞龙、祥麟、凤苑、鹓鸾、吉良、六群为名,亦称六厩,各厩以奉御为主官。以殿中丞检校仗内闲厩,以中官为飞龙使,掌六厩之事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,为南面官,统领部分汉军。始置于太祖神册二年(917)。设都团练使、副使、判官等职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建中靖国元年(1101),改显谟阁直学士置,旋复旧名。参见“显谟阁直学士”。
官署名。民国置,为中央行政官署之一;掌理司法审判、司法行政、官吏惩戒、行政审判、监狱及保护等事。设总长一人,综理部务;次长一人,辅佐总长处理事务。所属有总务厅,及刑事,民事、监狱三司。国民政府成立后,
官名。东汉、魏、晋、南朝、北魏为“少府”尊称,至南朝梁定为官名,九班。职掌宫廷手工业及冶铸、砖木、库藏等事务,领材官将军,中左右尚方、甄官、平水、南塘邸税库、东西冶、中黄、细作、炭库、纸官、染署等令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