牧尉
官名。隋朝陇右所统诸牧皆置,主纠察。唐朝诸牧所统马牛之群亦置。
官名。唐置,掌牧群护卫之事。地位次于牧长,参见该条。
官名。隋朝陇右所统诸牧皆置,主纠察。唐朝诸牧所统马牛之群亦置。
官名。唐置,掌牧群护卫之事。地位次于牧长,参见该条。
官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浙江道之主官。掌道事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三至五人,后增至十人。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。皆秩正七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。乾隆十四年(1749)定制设掌印御史满、汉各一人。
官制用语。即奏举。宋朝高、中级官员推荐京朝官或选人充任某种差遣,并担保其胜任,称保任。若被推荐人任职期间有违法或失职,举主亦须受罚。宋代荐举官员的方式之一。即“奏举”,见该条。
官制用语,也称“良吏”,义即“好官”。
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前藏,为达赖宫中之宫,员额一人,总管宫中之事,并管理达赖的私人印信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。皇太后宫设左、右护卫,左护卫太保统领左护卫。掌皇太后宫护卫事。 耶律独攧为皇太后左护卫太保。 (《辽史·耶律独攧传》)
参见“比部郎”。
帝王制定的法律。《史记·儒林列传》:“故因史记作《春秋》,以当王法,以辞微而指博,后世学者多录焉。”《三国志·魏书·任城威王彰》:“代郡乌丸反,以彰为北中郎将,行骁骑将军。临发,太祖戒彰曰:居家为父子
杂任职名。唐于殿中省左右仗各置十人,掌左右仗仪卫之事。
北魏“中书教授博士”、“中书教学博士”的省称。
官名。宋置,为审刑院的长官,见“审刑院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