玉匠局
官署名。元朝置,设于世祖至元三年(1266),用正七品印,掌各路玉匠造作。十五年,改为玉局提举司。
官署名。元至元三年置,掌琢磨匠人,用正七品印,十五年,改为玉局提举司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设于世祖至元三年(1266),用正七品印,掌各路玉匠造作。十五年,改为玉局提举司。
官署名。元至元三年置,掌琢磨匠人,用正七品印,十五年,改为玉局提举司。
官署名,金朝置。掌监知人户酝造曲蘖,办课以佐国用。其官有使,从六品。副使,正七品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。官署名。金置,掌监知人户酝造曲(麴)糵,办课以佐国用。设官有使,从六品;副使,正七品;下设都监二人
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后藏,为班禅宫中之官。员额一人,随侍班禅起居,其对下对外的权力甚大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职衔名义。加此者得参与评议论决尚书政事,为机密要职。以同时加予数人,故称“分”。西汉武帝时以左右曹、诸吏分平尚书奏事,三国吴列为职衔。参见“平尚书事”。
宋朝州学考试名。因于讲堂举行,故名。每季一次,每次考三场,由本学教授出题,试卷亦行封弥、誉录。三试合格,且未受第三等以上罚者,由学官担保,可赴太学补试。
官名。高昌国武官。
官名。①西晋置,多兼并州、青州等州刺史,或都督并州、冀州诸军事,位在东中郎将之上。十六国后赵及北魏沿置。②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置,四宁将军之一,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二班,相当于镇
年俸百石的官吏。战国秦国称俸禄百石以上为“有秩”,百石以下称“斗食”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金布律》:“都官,有秩吏及离官啬夫,养各一人”。
官名。元世祖中统二年(1261)设军储都转运使司,以汪古部人马月合乃为都转运使,下设副使,掌管调集、征发各路军用物资,输往开平(今内蒙古正蓝旗北)和漠北。次年,马月合乃以饷军有功,升为礼部尚书,官罢。
官署名。设于元世祖中统元年(1260),掌收储、发放钞币。至元二十五年(1288),改名宝钞总库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指在正员之外添授的谏议大夫。前废帝普泰元年(531),诏此职得俸而不给力,老合外选者,依常格,其未老欲外选者,听解此职。朔望入朝,若正员有缺,随才进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