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府记室参军
官名。南朝宋太宗以来,皇子皇弟虽非都督,亦置记室参军。梁皇弟皇子府置中录事参军与录事参军,陈沿置。北魏诸王府亦置记室参军,北齐皇子王府所置同梁。北周诸王府亦置记室参军,《周书·萧詧传·岑善方附传》记善方之子为“代王记室参军”。隋诸王府与唐亲王府均置记室参军。唐制员额二人,秩从六品上,掌表启书疏。金代亲王府亦置记室参军,秩正八品,掌与唐同。大定十二年(公元1172年)以后,不专门任命,令文学兼之。
官名。南朝宋太宗以来,皇子皇弟虽非都督,亦置记室参军。梁皇弟皇子府置中录事参军与录事参军,陈沿置。北魏诸王府亦置记室参军,北齐皇子王府所置同梁。北周诸王府亦置记室参军,《周书·萧詧传·岑善方附传》记善方之子为“代王记室参军”。隋诸王府与唐亲王府均置记室参军。唐制员额二人,秩从六品上,掌表启书疏。金代亲王府亦置记室参军,秩正八品,掌与唐同。大定十二年(公元1172年)以后,不专门任命,令文学兼之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有司戈盾下士二人, 掌理戈盾等器。北周依《周礼》置司刀盾中士,正二命;司刀盾下士,正一命。属夏官府武藏中大夫。
官名。辽朝设,为北面官东都省长官。武官名。辽置, 见“东都省”。
官名。宣徽院官员。辽朝北面朝官宣徽北院、南院,南面朝官宣徽院、南面京官南京宣徽院皆置,位知院事下、同知院事上。元朝成宗大德四年(1300)置二员,从二品,位同知下、佥院上。官名。亦称宣徽院副使,为宣徽
清代湘军管理军务的机构。除发号施令执行军法之外,兼有培养人才的作用。曾国藩把他幕府中认为有培养前途的人安排到营务处,令其学习军务,以备将来出任将帅。
官名。宋哲宗元祐元年(1086)置,员二人。三年,罢大理寺右治狱,于户部置推勘检法官,推治在京官署有关钱谷之事,增置二人以佐之。绍圣元年(1094)罢,徽宗建中靖国元年(1101)复置。南宋改称户部干
北洋政府于民国四、五年(公元1915~1916年)间实行学绩试验,于各道设“道试”,京兆属县试与道试相同。道试在道尹所在地举行,每二年一次。道区内中学毕业生或有同等学力、相当资者均可应试。设典试官一人
官名。见“尚书右选郎中”。
官名。南宋时分临安府城外内为南北左右厢,各置厢官以听民讼,分使臣十员以缉捕盗贼。分六都监界,分差兵一百四十八铺以巡防烟火。后罢城内二厢官,惟留城外二厢官。
①官名。春秋楚置,掌一县之政令。《左传·昭公十一年》: “楚子城陈、蔡,不羹。使弃疾为蔡公。”《宋朝会要》: “周衰,六国置县邑,其长”“楚曰公曰尹”。一说为爵名,即楚县大夫之僭称。《左传·宣公十一年
宦官职名。明制,景皇陵、皇太子坟、王坟、妃坟、公主坟,各设掌府官一人,佥书十余人不等,以供修理、洒扫、看守香火。凡有祭祀,即由本处掌府官行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