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和平条件下使民以粮谷捐官的制度。秦在战国时即已实行此制,其用意在于劝农。《商君书·靳令》说:“民有余粮,使民以粟出官爵,官爵必以其力,则农不怠。”不过实际上纳粟拜爵在整个秦代,见于文献记载的仅有一例
官名。元置, 见“右卫都指挥使”。
官名。① 《周礼》地官属官,掌纠正万民。②谏诤政事阙失之官。宋太宗端拱元年(988)由左、右补阙改名,分置左、右。其后,亦有领他职而不预谏诤者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左、右各置一人,正七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置,详见“庶侍下士”。
官名。三国吴置。《太平御览》卷九二四《孔雀》引《晋书》: “孙皓时交趾太守孙谞贪累,为百姓所患。会察兽邓荀至,擅调孔雀三千头。”一说即察战之误。
参见“住俸”。
① 官立学校。西汉置于郡国。《汉书·韩延寿传》: “于是令文学校官诸生皮弁执俎豆,为吏民行丧嫁娶礼。”平帝时郡国置学,县、邑、道、侯国之学曰校。东汉仍置于郡。东汉末曹操令郡国兴学,县满五百户则置校官,
王号名,也写作“昆弥”,汉时西域乌孙国王的名号。《汉书·西域传下·乌孙国》:“乌孙国,大昆弥治赤谷城……后乌孙昆莫击破大月氏,大月氏徙西臣大夏,而乌孙昆莫居之,故乌孙民有塞种、大月氏种云。”《汉书·宣
官名。曲氏高昌国祠部长官。职掌同尚书。参见“祠部”。
官名。清朝派驻科布多之军政长官。乾隆二十六年 (1761) 设,统掌外蒙古杜尔伯特、辉特、新土尔扈特、新和硕特、札哈沁、明阿特、额鲁特以及阿尔泰乌梁海等八部之官族、军务、财赋、刑罚等项事务。下设办事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