理藩副大臣
官名。清宣统三年(公元1911年)四月改理藩部侍郎为理藩副大臣,员额一人,为理藩部的副长官。见“理藩部”。
官名。清宣统三年(公元1911年)四月改理藩部侍郎为理藩副大臣,员额一人,为理藩部的副长官。见“理藩部”。
渤海国十卫之一,相当于唐朝的十六卫,置大将军一人、将军一人。
官名,汉置,为县属吏,掌文书簿籍。《后汉书·朱儁传》:“儁以孝致名,为门下书佐,好义轻财,乡闾敬之。”
官名。女官二十四典之一,隶尚寝,副司灯掌内宫灯烛,昼漏尽一刻,与掌灯分察。隋炀帝始置,二员,从七品。唐朝沿置,正七品。宋朝为尚书内省女官,隶司灯,正七品。金同唐制。明洪武二十七年(1394)置,亦二员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掌朝下大夫司厉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清户部的内部机构。掌收受、登记在京各衙门的来文,呈堂官画阅后分发各司办理。设满、汉司员各一人,由十四清吏司司员轮值。
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,二十四典之一,属尚食局。员二人,从七品,唐改正七品。为司酝之佐。协掌酒醴酏饮之事。宋沿置,属尚书内省,金、明悉如唐制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后归其职于宦官。宫中女官
官名。即太乐令。即太乐令,详见“太乐令”条。
官名。春秋时郑国置。掌野鄙县邑民众狱治。一说相当《周礼》的“县士”。《左传·昭公十八年》:“使野司寇各保其征。”杜预注: “县士也。”官名。掌郊野的诉讼。《左传·昭公十八年》:“明日,使野司寇各保其征
官府记录财政收支情况的文书。《周礼·天官·小宰》:“月终则以官府之叙受群吏之要”,“听出入以要会。”郑玄注引郑司农:“要会,谓计最之簿书,月计日要,岁计曰会。
官名。为黄门令副贰。西汉置一员,任用宦者。东汉丞、从丞各一员,秩三百石。丞佐令管理宫中宦者,从丞侍从皇帝出入。三国沿置。官名,汉置,为黄门令之副,佐令掌省中诸宦者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三·少府》。三国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