理藩院各司员外郎
官名。清代理藩院旗籍、王会、典属、柔远、徕远、理刑六清吏司各以员外郎为佐官。参见旗籍等六清吏司条。
官名。清代理藩院旗籍、王会、典属、柔远、徕远、理刑六清吏司各以员外郎为佐官。参见旗籍等六清吏司条。
兼理司法机关。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三月北洋政府规定未设地方或初级审判厅各县,一律于县知事公署内附设审检所,由县知事兼管,所内依照事务之繁简设帮审员一至三人,书记官一至三人。帮审员的职权为办理县境
州门下吏名。北魏司州有门下督,见《八琼室金石补正》一三《校官郎淳于道等残刻》;扬州亦有门下督,见《魏书·灵征志下》。职主州府兵卫。
见“札”。
官名。1、汉代太官令(掌御饮食)的属官有左丞,掌御饮食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三·太官令》。2、东汉尚书有左丞、右丞,左丞掌吏民章报及驺伯史,右丞假署印绶及纸笔墨诸财用库藏。蔡质《汉仪》说:“(左丞)总
元大德十一年(公元1307年)置,隶徽政院。秩五品,掌户口房舍等事。设令、丞各二人。至治三年(公元1323年)罢。
官署名。 西夏置。 西夏语音“力罗”。 中等司。
官名。又称“萨满”。清朝内务府掌仪司所属之员役。分掌内廷祭祀祝祷、香供之事。顺治元年(1644)定制,设十二人,内司祝长二人。以上三旗觉罗命妇充任。岁有官用缎、纱、绫、绸、绢、杭绸之赐,月有银、米之赏
官名。汉成帝绥和元年(前8)更名御史大夫为大司空,置长史如中丞,哀帝建平二年(前5)复故。元寿二年(前1)更名御史中丞为御史长史。东汉复名御史中丞。至献帝建安十三年(208)复置御史大夫,并置长史,然
官名。北魏京畿行政长官,治洛阳。太和二十三年 (499) 由司州刺史改名,从二品。东魏孝静帝天平元年 (534),北魏分裂为东、西魏后,东魏迁都于邺,改原相州刺史为司州牧。北齐沿置。属官有别驾从事史,
武官名。西魏与北周时全国府兵分属于二十四军,每军置一开府将军,秩九命,分统一军,其员额约二千人。隋初改为骠骑将军,为骠骑府的主官。参见“府兵制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