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场用语。宋初,知贡举官赴贡院主试之前,台阁近臣可推荐其所熟知的举人,称为公荐,实为请托。太祖建隆四年(963),下令禁绝。宋初,知举官赴贡院之前,台阁近臣得荐所知才学俊彦之士,号称公荐。太祖虑其因缘
官名。清末各省巡防队各棚之长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后改各省旧军为巡防队。三十三年定制,分五路驻防,每路辖步马队若干营,营辖三哨,步队每哨辖八棚,马队每哨辖四棚。每棚设什长一人,管正兵九人。
即俸禄,官吏的“工资”,汉朝制度是,一半给钱,一半给谷。《史记·平津侯主父列传》:“汲黯曰:弘位在三公,奉禄甚多,然有布被,此诈也。”《后汉书·百官五》:“百官受奉例:大将军、三公奉,月(谷)三百五十
官名。殷朝置。《甲骨文合集》第五六七七片:“庚辰卜,令多亚口犬。”
官名。北齐置,用以褒赏军功勋臣,无职事。五品。武官名。北齐设置,用以褒赏勋庸,秩正五品上。
官署名。北宋初年置,下分三库。真宗景德元年(1004),并为一库。掌收储铁、木、铅、锡、羽翎等材料,以供作坊之用。设监官,以京朝官、内侍充任。初隶三司提举司,神宗熙宁 (1068—1077) 中改隶军
官名。掌刑狱和理算钱谷,以皇室和投下怯薛官充任。秩正三品。元世祖中统元年(1260)置三十一员,后增为四十一员。下设首领官经历一员,知事一员,秩正七品、从八品。吏属为蒙古必阇赤二人,汉人令史十二人,回
两晋、南朝指加持节都督号之诸公府。
清代县衙内部科房之一,设经承,掌职员任免及考勤。
官署名。金朝在各府镇置都军司,掌军率差役,巡捕盗贼,总判军事,并与录事同管城隍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