畿法中士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畿法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畿法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官名,为西域都护、西域长史属下的武官,掌领兵护西域诸国。参看“西域长史”条。
官名。南诏官,犹唐朝试官。
北魏孝文帝置。设博士,掌教授皇子宗室经义。《魏书·高祖纪下》: “幸皇宗学,亲问博士经义。”官学名。北魏置,专门培养皇室子弟。《魏书·高祖本纪》记太和十六年(公元492年)皇帝幸皇宗学,亲问博士经义。
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。掌理采铜之事。阿克苏设三人,秩七品。
官名,三国魏始置五兵尚书,即中兵、外兵、骑兵、别兵、都兵。外兵尚书掌京畿以外的军队。晋分外兵为左外兵、右外兵。其后,宋、齐、梁、陈、北魏、北齐皆沿置。北齐左外兵掌河南与潼关巴东诸州丁帐及发召诸兵;右外
官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。乾隆七年(1742)设。四人,以刑部司员及笔帖式充任。掌校勘核对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官名俗称。亦称房官,即同考官。因明清乡、会试时,同考官各居一房,分卷取士,故名。时有十七房、十八房、二十房之称。详“同考官”。
二祖指高祖刘邦,世祖刘秀。六宗指太宗文帝刘恒,代宗武帝刘彻,中宗宣帝刘询,高宗元帝刘奭,显宗明帝刘庄,肃宗章帝刘炟。《后汉书·孝安帝纪》说:“癸巳,告祀二祖六宗。”注:“二祖,高祖、光武也。六宗谓孝文
官名。唐肃宗乾元元年(758)由太史丞改名,置二员,升为正四品上,为司天监副贰。北宋前期为四品寄禄官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改司天监为太史局,遂废。官名。司天监的副职。见“司天监”。
官名。明洪武元年(1368)沿元制置回回司天监。设监令一人为长官,正四品,以回回人充任。三年,改名回回钦天监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