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清朝火器营之长官。康熙三十年(1691)置,于王、公、领侍卫内大臣、都统、前锋统领、护军统领、副都统内特简,无定员。随同掌印总统大臣一道掌内外火器营之政令。
官名。清末各省谘议局长官。详“谘议局议长”。又,内阁总理大臣会议时充议长。
职衔名义。唐朝非门下省长官侍中而受命主持门下省事者。《旧唐书· 太宗纪下》:“贞观十年 (636年) 夏六月,以侍中魏征为特进,仍知门下省事”,“太常卿、安德郡公杨师道为侍中。”《玄宗纪上》:“开元二
杂号将军名,汉置,掌征伐。《后汉书·刘永传》:“永遣使拜宪翼汉大将军,步辅汉大将军。”
官名。清末典礼院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八人,简任。襄同学士讨论典礼,参订章制。
官名。①东汉末曹操置。为领兵之官。蜀、吴亦置。晋、南朝宋沿置,十六国前燕和北魏亦置。魏、晋、宋为四品,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第四品上,二十三年改为从四品。② 清朝临时委派的军事统帅之一,品
见“御仗五职”。
官名。北周置,职同太子詹事,掌东宫内外众务,有太子宫尹下大夫(正四命)、太子小宫尹上士(正三命)、太子宫尹中士(正二命)三级。唐朝武则天垂拱元年(684)至中宗神龙元年(705)为太子詹事改名。
官场用语。宋朝殿试合格礼部正奏名举人,分为五甲,以黄纸写榜,称为黄甲。
官名。宋朝初年,大军出征置。后避英宗赵曙名讳,改称行营副都总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