盐政院丞
官名。清末盐政院之副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八月设。佐盐政大臣掌理盐政。额一人。十一月裁。
官名。清末盐政院之副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八月设。佐盐政大臣掌理盐政。额一人。十一月裁。
汉朝诸侯王设在京师的邸宅。《汉书·哀帝纪》: “臣 (定陶王) 愿且得留国邸,旦夕奉问起居,俟有圣嗣,归国守藩。”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上驷院左司长官。康熙二十四年(1685)上驷院设郎中一人,三十三年上驷院分设左、右二司,次年移郎中于左司掌印,右司由员外郎管。乾隆四十三年(1778)定左司郎中作为坐办堂郎中,专办堂上
杂任职名。唐置,门下省弘文馆置三人,秘书省置六人,东宫所属崇文馆与司经局各置一人,掌制笔之事。
官署名。五代始置,属三司。宋因之,为三部勾院之一,设勾覆官、判官各一人,判官以京朝官充任,掌勾稽天下所申金谷等物出纳帐籍,以察其差殊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随三司废。
执行专门职务的警察组织。北洋政府时期的专职警察队有保安、侦缉、消防、交通、巡逻等警察队。隶属于京师警察厅。这些警察队一般实行三级队制,即大队、分队与小队,人数众多,仅保安、侦缉、消防三队,就拥有巡官长
西夏官位。在诸王位之下,中书、枢密位之上。有德师、国师,皆与上等司等位。
官名。清朝四品太监之衔名。为太监之最高职衔,充敬事房总管。清制,太监品级最高不过四品,然清末亦有特赏二品顶带者,如李莲英等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三年(1113)置,为从七品医官阶官。医官名,也是医官官阶名,供内侍,承诏治病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医官》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掌地方监察。设于世祖至元十五年(1278),置司哈剌火州(今新疆吐鲁番)。十九年,改升为河西行御史台。
官署名。南朝梁、陈分武库为南、北署。各设令、丞各二人。掌保管兵器。隶都官尚书所领库部曹。隋省并“武库署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