监卫都督
官名。东魏置。为皇帝亲近侍卫。见《魏书·孝静纪》。
官名。东魏置。为皇帝亲近侍卫。见《魏书·孝静纪》。
官名。明朝王府官属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置,一人,与伴讲、伴书同称王府三伴。进见亲王时,侍坐,称名而不称臣,王待之礼如宾师。成祖即位,革。
“秘书令”别称。《魏书·游明根传》: “(游肇)转通直郎、秘阁令,迁散骑侍郎、典命中大夫。”
官署名。清末学部所属之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机要文移、审核图书典籍事。辖机要、案牍、审定三科。置郎中二人,总理司务,下设员外郎、主事,分司各职。官署名。民国设总务司,属财政部。参看“财政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见“立法院编译处”。
官名。宋朝诸州置,以特恩授予士人,或用以安置贬降官,或授纳粟补官人,无职掌。
①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中士二人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墨、劓、宫、刖、杀五刑之法。佐司寇量罪施刑。② 司刑寺简称。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改大理寺为司刑寺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旧。官名。周置,主刑
官名。清朝都察院所属江南道之主官。掌道事。初为掌道,乾隆十四年 (1749) 确定本道职掌。定设掌印御史满、汉各一人,御史满、汉各三人,皆为正五品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裁。
官名。宋朝都督、制置使、总领、留守、安抚使、转运使、三衙长官等属官。临时派遣处置各种事务。官名。宋代都督府、制置使司、总领所、留守司、安抚使司、转运使司、三衙长官等所属,以备临时派遣处置各种事务。
封爵名,三国魏文帝置。《魏文帝改封诸王为县王诏》:“其改封诸王皆为县王。”晋初因之,并增邑为三千户,也置一军。参看《晋书·职官志》、《通典·职官十三·历代王侯封爵》。爵位名。北周设置,与国王、郡王、国
官署名。简称课税所。元朝太宗二年(1230)置,共分燕京、宣德、西京、太原、平阳、真定、东平、北京、平州、济南十路,合称十路征收课税所或十路征收宣课所,掌各路内赋税征发与转运等务。长官为正、副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