监督推事
官名。清末与北洋政府时期设置,为高等审判分厅推事之长,执行分厅长的职务。
官名。清末与北洋政府时期设置,为高等审判分厅推事之长,执行分厅长的职务。
选举制度用语。魏晋南北朝时期中正用黄纸书写本籍士族的品、状,后遂成为评定士族品第的代称。《晋书·石季龙载记》: “先帝创临天下,黄纸再定,至于选举,铨为首格。自不清定,三载于兹。主者其更诠论,务扬清激
官名,秦末楚汉相争时有此官,行军止宿时负责保卫。《汉书·高惠高后文功臣表》:“柏至靖侯许盎,以骈邻从起昌邑,以说卫入汉,以中尉击(项)籍,侯。千户。”注:“师古曰:说,读税;卫,谓军行初舍止之时主为卫
北洋政府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。依照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一月九日北洋政府公布的《文官保障法草案》的规定, 文官非得其同意, 不得转任同等以下职位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得令其休职:一、依惩戒法的规定交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殿内省尚乘局置十员。唐朝殿中省尚乘局置十八员,正九品下,掌率习驭、掌闲、驾士等属,饲习御马。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官名。隋唐设置,属尚乘局,掌饲习御马。隋制员额十人;唐制员
官名。①秦、西汉初太常属官有博士,文帝又增设诸子专书博士和儒家专经博士,武帝建元五年(前136)始置五经博士。初秩比四百石,后升比六百石。除原有议政、制礼、藏书、顾问应对等职能外,又增学官职能,掌策试
官名。员额、职掌同“内城巡警总厅厅丞”,参见该条。
西夏诸王位之一。在师位、中书位、枢密位之上。
明朝各省按察使佐官按察副使、佥事的分道之职。湖广 (今湖南、湖北) 置二人,余皆一人,湖广置二人,督理一省学校教育及各种文化学术之事。清初沿设于各省。雍正四年 (1726) 改提督学政。专职道员名。明
官署名。明崇祯十七年(1644)三月,李自成农民军政府克北京,改原明太仆寺而置,职掌因明旧制。
官名,即御史中丞,详“御史中丞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