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宝章阁
官名。南宋理宗宝庆二年(1226)始置,为贴职之一,作为特恩以授中级官员。
官名。南宋宝庆二年(公元1226年)置,为贴职之一。
官名。南宋理宗宝庆二年(1226)始置,为贴职之一,作为特恩以授中级官员。
官名。南宋宝庆二年(公元1226年)置,为贴职之一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军事部的长官。见“军事部”。
即“江浙等处行中书省”。
①翰林院别称。②翰林俗称。
清朝总兵别称。清代总兵的别称。参看“总兵”条。
散官名号。明洪武十年 (1377) 置,以授光禄司监事中庖人出身者。三十年改司为寺,官制仍旧。
官名。元置,为侍正府的佐官,见“侍正府”。
文官工作的纪律规定。北洋政府制定,依照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一月公布的《官吏服务令》规定,其内容如下:一、官吏应竭尽忠勤,按照法律规定以行使职务。二、属官对长官在监督范围之内所发布的命令,有服从的
明朝军事编制。洪武二十三年(1390)始置,其设正千户、副千户、镇抚、百户等官,同千户所。
官名。十六国前凉置。为州牧府属官,主军务。地位在太府司马之下。参见“少府”。
即“旗鼓佐领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