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翰林医官局
见“翰林医官院”。
见“翰林医官院”。
官名。相传商汤、周成王皆置左、右相。春秋齐景公置为次相,辅佐国政。《史记·齐世家》:“景公立,以崔杼为右相,庆封为左相。”周赧王六年(前309),秦置丞相,以樗里疾为右相,甘茂为左相。十六国西秦乞伏国
官名。即吏部侍郎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吏部侍郎。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,改吏部侍郎为司列少常伯。咸亨元年复旧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吏部尚书》,参看“吏部侍郎”条。
官名。简称徕远司员外郎。清朝理藩院徕远清吏司之副长官。佐郎中掌司事。设满洲二人,蒙古三人。
官名。唐朝京城长安(今陕西西安)、东都 (洛阳)郊社署长官,隶太常寺,各置一员,从七品下,掌五郊、社稷、明堂之位,祠祀、祈祷之礼。
官署名。晋朝司徒府特设属曹,位在诸曹上。南朝沿置。长官为掾。
官名。清初吉林驻防八旗之最高长官。掌驻防旗营及地方之军民事务,修兴武备,镇守地方。顺治十年(1653)设,初名宁古塔昂邦章京。康熙元年(1662)改为镇守宁古塔等处将军。所辖有副都统二人,协领十人,佐
官署名。明朝商业税务机构。设于北京卢沟桥,设大使、副使各一人,掌科收竹木柴薪税。
国民政府的辅助机关。国民政府实行五院制后设置,其职掌如下:一、各机关岁入岁出概算书、决算书及总概算书、总决算书的编造;二、研究增进各机关财务上的效力及减少不经济的支出;三、关于各机关办理岁计、会计、统
使职名。唐玄宗天宝五载(746)始以侍御史杨钊充任,掌京师百司炭薪供给。代宗永泰元年(765)以后常以京兆尹兼,代宗大历五年(770)停,德宗贞元十一年(795)又以户部侍郎裴延龄充京西木炭采造使,次
见“四川等处行中书省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