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见“司仓”。官名。金置,属詹事院。秩从八品,掌仓廪出纳薪炭等事。佐官有司仓副,从九品。
官名。北周置。夏官府司勋司次官,佐司勋中大夫掌六勋之赏,以酬其功。正四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司勋中大夫”。
官名。北魏、东魏、西魏、唐朝置。属大行台,如分曹理事,则冠以曹名,如大行台都官郎中、大行台吏部郎中等。在北魏末及东、西魏时,权力很大,加之当时授官较滥,常可加或兼其他较高官职,如杜弼任此职时加镇南将军
官名。秦、汉、魏、晋、南朝为太仆副贰,协掌车舆马政,管理本署事务。西汉员二人,秩千石。东汉员一人,秩比千石。魏、晋沿之,七品。南朝宋七品,梁三班,陈八品、六百石。北魏增置少卿为太仆之副,丞居其下,孝文
官名。即太史丞。
官名。明清京师五城兵马司之副长官。佐指挥掌司事。明朝于南、北两京之五城兵马司各设一人,秩正七品,隶于指挥。清朝沿设,品秩与明同,并分掌一坊之事。乾隆三十一年 (1766) 东、西、南、北四城移驻城外,
官名,也简称酒官,汉置,掌酒业专卖及征收酒税。《汉书·食货志下》:“(昭帝问民所疾苦)皆对愿罢盐铁酒榷均输官。”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官等为十一等,领导乡官办理全县政务,其权力较清州县官为重。
官署名。清末置于各省,掌筹备防务事项。
诏狱名。西汉武帝时置,《汉书·张汤传》记赵王上书告张汤所爱史谒居,“事下廷尉,谒居病死,事连其弟,弟系导官,汤亦治它囚导官,见谒居弟。”导官是春米工场,导官狱是拘系工场工人之处,后来其他罪人均可于此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