督捕司郎中
即“督捕清吏司郎中”。
即“督捕清吏司郎中”。
官名。即国子司业,唐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国子司业。
即“五计司”。
官署名。简称侍右。北宋神宗元丰五年(1082),改三班院置,为吏部四选之一,掌自借差、监当至供奉官、军使等武臣铨注之事。设吏部侍郎领右选一员。若命他官兼摄,则称右选侍郎,后又称侍右侍郎。另设郎中、员外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太常寺置,掌讨论大庆典礼、袭封定谥,检举忌辰,以及神祠道释等事。
官名。清后期主管全国海关税务行政的最高官员。咸丰九年(1859)设,为总税务司署长官。由英人把持。掌各海关征收税课之事。同治三年(1864),自上海迁北京办公,职权不断扩大。官名。为总税务司署的长官,
官署名。清朝銮仪卫所属六所之一。顺治十一年 (1654) 设。掌旗瓜、吾仗。置掌印冠军使、掌所事云麾使等官,下设班剑、戈戟二司。
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,主制造船只。
官名。《周礼·地官·廪人》郑玄注:“大祭祀之谷,籍田之收,藏于神仓者也。”北周采取其意置神仓中士,正二命; 神仓下士,正一命。属地官府司仓中大夫。
官名。北魏、北齐为“大宗正少卿”的省称。隋、唐、五代为宗正寺次官,亦称“宗正寺少卿”,通判本寺事务。隋初置一员,正四品上; 炀帝增为二员,从四品。唐初一员,后增为二员,从四品上。高宗、武则天时曾随本寺
即“南主客郎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