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北魏置,为内廷派驻尚书省南部曹监察政务的官员。位在南部给事中之下。《魏书·李顺传》: “(李冏)太和中,拜下大夫,南部给事,出为龙骧将军、南豫州刺史”。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改制时废。
见“上计掾”。官名,汉置,为“上计掾史”的省称。详见《计吏》条。
官名,汉置,职如县丞,佐令或长治本道。凡县主蛮夷曰道,满万户置令,不满万户置长,皆置丞,佐令或长,为之副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》。
即今天的律师,协助办理讼事的人。清代黄六鸿《福惠全书刑名立状式》:“被告抄状入手,乃请刀笔讼师。”
官制用语。宋朝铨选制的一项规定,全称为经历任。即官员担任差遣达二年成资以上。
官名。西晋置。《晋书·武帝纪》太康元年(280): “六月丁丑,初置翊军校尉官。”唐彬自右将军征拜,地位与北军五校尉同,大驾出行时,与五校并行护驾,东晋初沿置,后罢。南朝宋置为“东宫三校”之一。武官名
①周朝称附属于诸侯大国的小国。《礼记·王制》:“附于诸侯曰附庸。”《孟子·万章下》: “不能五十里,不达于天子,附于诸侯,曰附庸。”②西周、春秋时分封的小国国君。《史记·秦本纪》: “(孝王曰) ‘朕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,由提刑按察司改置,隶陕西行御史台。
官名。唐肃宗至德、乾元(758—760) 中置于诸道,大者领十州,小者领三、五州,掌本地区防务,又称团练守捉使。代宗时诸州刺史皆兼本州团练使,旋废。唐后期诸州刺史不兼防御使者多带此衔,诸道不设节度使者
官名。① 《周礼》天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君王钦食之医官。中士爵。《周礼·天官 ·序官》“食医”郑玄注:“食有和齐药之类。”贾公彦疏: “案其职云春多酸夏多苦之等,皆须齐和与药故同。郑云 ‘食有和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