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县事
见“知县”。
见“知县”。
官署名。清置,见“大官署署正、署丞”。
官名。金朝置,属宫师府。位在掌饮令之下。掌承奉太子汤茶及酒果之事。秩正九品。
官名。明朝于各百户所下分置。每百户十人,各领军七十名。武官名,明置,属千户所,地位在总旗之下,每一小旗辖军士十人。参见“卫所”。
官名。唐武则天永昌元年(689)始置,隶尚书都省,员一人,从六品上,与左司郎中同为尚书左丞副贰,监管吏、户、礼部诸司政务,举稽违、署符目、知宿直,位在诸司员外郎上; 中宗神龙元年(705)省,次年复置
官名。东汉属大长秋,秋六百石,主管皇后宫人。有丞一人,均以宦者任之。官名,汉置,为皇后属官,俸六百石,由宦者担任,掌宫婢侍女等宫人。宫女有罪,也幽禁在此。《三辅黄图·卷六·杂录》:“永巷:永,长也,宫
官名。殿前转献官在《天朝爵职称谓》中称殿前统领转奏,见殿前转献官”。
使职名。唐玄宗开元 (713—741) 间置于中尚署,掌以检校进奉杂作,多以少府监及诸司五品以上官为之。昭宗天祐元年 (904)停。官名。唐开元以后于中尚署令之外,另设中尚使,以检校进奉杂作,多以少府
文书名。上行文。用于臣下对皇帝。明朝规定,凡内外衙门循例奏报事项,如乞恩、认罪、缴敕、谢恩等。以及军民人等陈情、建言、申诉各事,俱用之,不加印。(凡各衙门汇报公事用“题本”。)清初沿用,明定,凡私事用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肃政厅的长官,见“肃政厅”。
官名。即左司徒、右司徒。掌百姓教化。《管子·五行》:“天子出令,命左右司徒、内御,不诛不贞,农事为敬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