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金为司农司派出机构,设于宣宗兴定六年(1222),于陕西及河南三路置司,设官五员。哀宗正大元年(1224),归德、许州、河南、陕西各置司农司,设卿、少卿、丞,分别为正四、五、六品。卿以下轮流出
宫廷医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七品下,二十三年官品令未载。官名。北魏设此官,主医药。见《通典·职官七·太常卿·太医署》、《魏书·官氏志》。
官名。北周武帝保定四年(564)改御伯上士置,为天官府纳言中大夫属官。正三命。武帝建德二年(573)省中大夫,以下大夫为长官,遂成为纳言司次官。宣帝即位后,复置中大夫,仍为属官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
官署名。明置,掌领十五卫、三守御千户所、五堡。见《明史·地理志一》。
官名。清末邮传部之职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三品,简任。掌领本部承政厅事宜。
官署名。金朝地方九提刑司之一。掌纠察黜陟、劝农采访、管领屯田及镇防诸军。世宗大定二十九年(1189)六月,置于河北河间府。设使、副使领司事,秩正三品、正四品。下设判官、知事等官。
官名。明朝于河南、浙江二省设,为所在省布、按两司佐官参政、参议、副使、佥事的分道之职,以其中一人担任。专职道员名。明代于河南、浙江间设协堂道,以按察司副使任其职。清代废。
豪杰而性果敢的官吏。《汉书·酷吏列传·王温舒》:“择郡中豪敢往吏十余人为爪牙,皆把其阴重罪,而纵使督盗贼。”注:“师古曰:豪杰而性果敢,一往无所顾者,以为吏也。”
十六国后赵所设总揽军国政务的一种名义。职权与“录尚书事”相类,乃宰相之任。《晋书·石勒载记下》: “勒令其太子省可尚书奏事,使中常侍严震参综可否,征伐刑断大事乃呈之。”
官名。民国北京政府时期设此官,为特殊区域中的军事长官,以将官充任,由大总统选择任命。在无都督的省份,直属中央,有节制全省军队之权;在有都督的省分,则有节制该管区域内军队之权,但应随时商承都督,并呈报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