磨勘司司令
官名。明太祖洪武三年(1370)置为磨勘司长官,凡刑名、钱粮,有冤滥隐匿者,稽其功过以奏闻于皇帝。初置一人,七年增设一人。十年革。十四年复置,一人。二十年复罢。
官名。明太祖洪武三年(1370)置为磨勘司长官,凡刑名、钱粮,有冤滥隐匿者,稽其功过以奏闻于皇帝。初置一人,七年增设一人。十年革。十四年复置,一人。二十年复罢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南京兵马都管府官员。多由南京留守兼,统领对宋边界事务。
官署名。清朝总管宫廷事务之专门机构,独立于政府的行政系统之外。顺治(1644—1661)初设,十一年(1654),以十三衙门取代之,十八年复设,遂为定制。总掌上三旗包衣之政令与宫禁之治理。具体负责宫廷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流外三品蕴位。
官名。明置,见“锦衣卫中所指挥使”。
官仓名。明置,属户部,掌粮储之事。每仓各置副使一人。
任官考核制度。明朝官吏考核后,凡能力与其职事繁简不相当者,于品内互调。其繁简之别,在外税粮十五万石以上之府,七万石以上州,三万石以上县,王府、三司所在地,军马守御,路当驿道、边防冲安供给之处及在京诸司
官署名。元仁宗延祐三年(1316),建大永福寺,置营缮提点所。五年,改提点所为都总管府,秩正三品。文宗天历元年(1328),复改为提点所。三年,又改为永福营缮司。
官名。中华民国置,为财政部长官,总理全国财政事务。
官署名。隋文帝开皇三年(583) 废都水台入司农寺为署,十三年复改都水台。唐高祖武德(618—626) 初废都水监为署,隶将作监,太宗贞观六年(632) 复改监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负责守护先公先王配偶的庙祧。《周礼·春官·序官》:“女祧每庙二人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