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制用语。又称削籍、落籍。宋朝学制和官制中的一项规定。太学生严重违犯学规,或请长假满一年,即予除籍。官员犯某些罪过,以除籍为处分,降为平民。文武官因故亡没者,例皆除籍。(1)指官员开除名籍,为官员处罚
官名。见“审官院”。
官名。西晋置,分东、西、南、北四部,掌督漕运,隶大司农。东晋省。
官名。北周建德四年置上柱国大将军,以功高者为之。见《通典·职官十六·勋官》。
西周时驻屯于成周(今河南洛阳)的宿卫军, 共八师。用于统治殷遗民和征伐南方各族。西周金文作“成周八自”或“成”,见《舀壶》、《竞卣》。
官名。渤海国十卫之一右熊卫长官,置一人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,择常参官兼大理正、京官兼大理丞,皆称为详断官。掌断天下所奏狱案。神宗元丰元年(1078),刑部置司掌大辟狱,以天下奏案及大理寺断案归之,改为刑部详断官。元丰(1078—1085) 改制
官名。周朝置。主管四方宾客朝觐礼仪事务的长官。大夫爵。《逸周书 ·王会》: “相者,大史鱼、大行人皆朝服有繁露。”《大戴礼记·朝事》:“《礼》:大行人以九仪别诸侯之命,等诸侯之爵,以同域国之礼,而待其
满语官名。意为“箭主”。满族早期出兵或狩猎时按族党村寨结队,每人出箭一支,每十人立一长,称“牛录额真”。清太祖努尔哈赤于明万历二十九年 (1601) 将每三百人编为一牛录,设牛录额真统之,始为正式官名
官名。汉代寝令的属官,《西汉会要·职官一》有寝郎冯参。参见“寝令”。